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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上的星星 為何


像人群一般的擁擠呢 ?


地上的人們 為何


又像星星一樣的疏遠 ?



嘿∼ 嘿∼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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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開版的第一篇文章,我是認真地思考過:給我的朋友一個網路鏈結,然後把希望寄託在『點擊』的可能與或然之間,就真的能把我和他們之間的距離拉近一些嗎?


 


於是我想到這首齊豫的歌。


 


對這首歌的回憶可以追溯到我兒時最初的記憶,父親最常聽的黑膠唱片,其中一張就是齊豫的『橄欖樹』。


 


當時我還小,這首歌的歌詞短,記下了,就再也沒有忘過。


 


提了兩個問題,沒有給出答案。


 


記得小學時代,每到聖誕節,各家書店就會擺出各式各樣的聖誕卡,學校也會推出『愛盲』卡片義賣,於是就在聖誕節到新曆年前後的幾週,就會利用課餘時間去找喜歡的卡片,寄給親戚朋友,同班同學,那時候就已經學會,把最漂亮的卡片給最喜歡的人,甚至會天真的互相約定,你給我『這張』,我給你『那張』。如果在聖誕節收到了意外的卡片,為了怕失禮,就回頭去挑一張中國風的農曆新年賀卡,補在農曆年前寄出去。拆開信封,有時會透著香氣,有時會弄得滿手是金粉,偶爾還會在卡片內容上看到塗改的痕跡,或是與本人印象完全搭不上的娟秀字跡(也可能是潦草),年復一年。


 


在接下來的二十年裡,我學會了寄卡片,打電話,寫信,登徵友啟事,百貨公司尋人廣播,打CALL機,留言在答錄機,留言在傳訊台(BB CALL的一種功能),打行動電話,傳E-MAIL,傳簡訊,上BBS,在網路留言版簽名,也曾經登報(掛失身份證),路邊貼尋人啟事(協尋一位離家出走的國中同學),只差沒有到戲院遞小紙條,請放影師打上『某某某外找』的字幕到戲臺上........ 如果說,一個出了社會的成年人,要找另一個出了社會的成年人,至少有十種以上『合法』的方式,其他還包括了找徵信社跟監,或是發動『縱貫線』弟兄等等,較不普遍的激進作法,為什麼我們還會『失去聯絡』?


 


高二暑假到加油站打工,有了第一個暗戀的對象,十五年過去了,還是偶爾會想:為什麼我會與他失去聯絡?我曾經無助地在GOOGLE上搜尋他的名字,但唯一相符的結果,遠在香港九龍。


 


高中時代我與一名摯友通信,即使每天到了學校還會見面,我們還是維持每週至少一封信,我們努力維持這個習慣,一直到他上大學,我到台北工作,最後還是斷了。我跟他之間有過很多精彩的片段,直到今天,我還是把他的收信地址牢記在心裡,能順手寫出不加思索,但他現在的電話,手機,MSN,SKYPE,我一無所知。


 


我二十八歲遲來的第一段感情,上一次通話也有一年多了。一場應酬我喝多了,回到宿舍趁著酒精開始作用,藉酒壯膽,半瘋半傻的打了一通『網路』越洋電話,『我很好,那你呢?』,強自振作的扭捏作態,隔天醒來除了宿醉擾人,還有混和著悔恨與羞愧的懊惱揮之不去。


 


找人的方法越來越多,也越來越方便,但可以找的人卻越來越少了。


 


我無意問遠近,或是距離,這個『部落格』,只是讓我的朋友們知道我在『這裡』。


 


我在『這裡』,你們又在『哪裡』呢?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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